居住用地為70年,商業(yè)用地為40年,其他土地使用年限如下:根據我國《城市國有土地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,按以下用途確定土地使用權最高出讓年限:居住用地70年;工業(yè)用地50年;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衛(wèi)生、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;商業(yè)、旅游、娛樂用地40年;50年的倉儲用地;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根據農村土地合同法,土地的流轉應當遵循平等協商、自愿有償的原則,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人進行土地流轉。1、2017年房產土地使用年限新政策居住用地為70年,商業(yè)用地為40年,其他土地使用年限如下...
更新時間:2023-02-08標簽: 2017年土地怎么變用地住宅商業(yè)土地 全文閱讀